地掷球竞赛中违规分类判罚结果及有利原则的运用 二维码
590
发表时间:2019-04-23 15:14 根据《地掷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的规定,经过梳理和归纳,将地掷球竞赛中的违规情形根据是否掷球分为两大类: 一、非掷球违规。 二、掷球违规。 非掷球违规可根据判罚结果分为 (一)、罚掉一个未掷球; (二)、判负。 (一)、罚掉一个未掷球:又可根据其有否警告分为: A、首犯警告,重犯罚掉一个未掷球。 B、直接罚掉一个未掷球。 A、首犯警告,重犯罚掉一个未掷球: 1、多掷他无权掷的球。(第一次执行有利原则外,进行警告,第二次罚掉一个未掷球) 2、运动员掷滚击球或抛击球后,未经裁判员充许或因身体失去平衡而跳出场外。 3、换人:一个队由一名教练、四名运动员组成,教练可兼运动员,但运动员总数不能超过四人。比赛中不能更改运动员名单;换人时间为30秒;换人期间不能要求暂停;换人只有在一轮比赛结束后才能换 人,且只能换1人次。 4、暂停:每局只能一次;每次一分钟;本队无掷球权时不能暂停; 暂停必须是队长或教练提出;暂停期间不能换人;暂停队教练可以入场指导,非暂停队教练不能进场指导。 5、靠近观察:每局一次;每次一分钟;由队长提出。 6、平整场地:本人掷球前可不经主裁允许,但不能越过E线;平整场地时间计算在掷球出手限定的30秒内。 7、运动员还有球未掷完就离开掷球区的。 B、不警告,直接罚掉一个未掷球:运动员完成掷球后(滚靠、滚击、抛击),越过了球出手后所规定的最远限制线(滚靠球:D线;滚击球、抛击球:E线)。 (二)、判负。 1、在裁判员裁决后,由于与其他运动员或观众争吵,某一运动员擅自离开场地,该运动员被取消本局的比赛资格,其所在的队本局比赛被判负。 2、比赛一开始,大球和小球都不允许更换,否则本局判负。 3、超过规定的比赛开始时间,人员不齐的一方被取消比赛资格(国内比赛因迟到取消比赛资格的时间定为15分钟)。 4、运动员与排名表不相符时,可判作换人,本局再无换人的权利。如换过人后才被发现,则判该队为比赛的负队。替补队员的名字必须 填写在排名表上,否则不能替换上场。 5、在单人赛中若发现场上队员与排名表不相符,则判该队为本局 比赛的负队。 6、禁止运动员服用兴奋剂和烈性酒。否则判所在队为该场比赛的负队,并通报有关单位。 7、运动员的不良行为:酗酒经教育不改者;打架斗殴、赌博或变相赌博者;不服从裁判员的判决,与裁判员或者观众争吵者。视其情况轻重可给予警告、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8、比赛中不允许擅自弃权、罢赛和打假球。如遇特殊情况中途弃权,则整个比赛为负分。 掷球违规可根据所掷出球的大小分为: C、掷小球违规、D、掷大球违规。 C、掷小球违规:掷小球必须在B’B线后;第一轮后任何一轮比赛开始时,由上一轮胜方掷小球,所掷出的小球必须满足4个条件: 1、掷出的小球必须超过E线(中线)。 2、掷出的小球不能超过远端的B线(含压线)。 3、小球触及了两侧的围板。 4、小球停在距围板13厘米之内(含13厘米)。 只要违反其中一条,即违规球。将判对方掷小球;如对方掷小球 也失误,则由主裁判将小球放置于开球点 “P”。比赛开始。 D、掷大球违规:执行有利原则。竞赛规则第八条:有利原则:对所有不符合规则的滚靠、滚击和抛击球执行有利原则,即由对方决定该球是否有效。这说明所有掷大球违规都应执行有利原则。 一、比赛中有什么情况下要执行有利原则?应根据场上各球分布的位置和双方尚有未掷球多少来分析判断是否有利,是否执行有利原则。具体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 1、得分:从不得分到得分,从少得分到多得分。可以直观的看出来。 2、开路:未掷球多时,对方违规球将赌路的球撞开。 3、关门:己方没有未掷球或未掷球少时,违规球将对方的路线赌住,把门关上。 二、比赛中有哪些情况要执行有利原则?对违规掷出的大球都应执行有利原则。具体讲: A、综合类: a、运动员未经主裁判员允许,将球掷出(即没有做掷球手势)。 b、运动员改变了击球方式或击球目标,但未将这一改变在掷球前向主裁判员声明。 c、运动员多掷他无权掷的球。 d、运动员掷球时脚触及了围板。 e、掷球时,运动员的脚超过了球出手前的限制线(滚靠球、滚击球:B或B’ 线;抛击球是C或C’ 线。 B、滚靠球: a、运动员掷出的大球未达目标前碰触围板。 b、运动员掷滚靠球时,将场上的球(小球或其他大球)撞到,只要其中有一个被撞球位移距离超过70厘米。 c、运动员掷滚靠球时,将场上的球(含小球或其他大球)撞到,被撞球位移虽未超过70厘米,但其本身的停位距第一个被撞球的原位超过70厘米。 d、掷出球超过70厘米,被撞球也超过70厘米,按被撞球超过70厘米判罚。 C、滚击球、抛击球: a、运动员掷滚击球或抛击球前,未向裁判员声明用何种方式击哪一个目标而将球掷出。 b、掷出的滚击球或抛击球,未击中事先声明的目标球。 c、运动员掷滚击球的第一落点,未过或落在D或D’线上。 d、运动员滚击了DE或ED’区间的大球。 e、掷抛击球时,未等裁判员在目标球前标出40厘米弧线,就将 球掷出。 f、掷抛击球时,球的落点超过或压在40厘米弧线上。 三、执行有利原则中有哪些手势? 主裁判员: 1、违例、无效球:左手屈肘举起,掌心向前,五指稍微分开。 2、掷出球违例:左手握拳屈肘举起,拳心向前。 3、是否执行有利原则:先举右手表示无效球,然后将此手向前平伸,指向队长,手心向上。 场上队长(单人赛时是场上队员)只有队长表态,其他人无效: 1、执行有利原则:双臂屈肘抬起,掌心向下做下压动作(同滚靠球手势)。 2、不执行有利原则:右手屈臂举起,掌心向前,在肩上左右摇摆一到二次。 四、是否执行有利原则的后果: 1、执行有利原则:场上各球停住时对己方有利,执行有利原则,保持场上形势,掷出球与被撞球均有效,不动,标位。 2、不执行有利原则:场上各球停住时对己方无利,就不执行有利原则。掷出球一般分为两种:A、无效球,拿出场外;B、有效球,不动。被撞球恢复原位。 五、如何有效使用有利原则: 1、请求上前观察:手势:抬起单手,以食指先指向自己眼睛,并 随后指场上球的位置。 2、运动员用手势向裁判员请求:运动员手势:双手屈臂抬起,伸出左右手的食指。裁判员手势:用裁判尺的尖端按距小球远近顺序,依次指出(由近及远)。 3、根据主裁判员的手势,分析判断处罚后果,对己方是否有利。若是左手屈肘举起,掌心向前,五指稍微分开。这是违规、无效球。不要的情况下,掷出球应拿出场外;若是左手握拳屈肘举起,拳心向前,这是掷出球违例,掷出球不动。 三明学院老体协地掷球队 张尧勇 沙县老体协地掷球协会 黄志强 2019年4月15日
文章分类:
成果交流
|